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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新聞中心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第25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推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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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經信委(不含寧波)、各縣(市、區)經信委(局):
根據《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2016年第34號令,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第25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8〕899號)和《浙江省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推薦工作規范》的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18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企業條件。一是符合《管理辦法》和《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試行)》(發改辦高技〔2016〕937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南》)規定的基本條件和有關要求。二是主營業務應符合國家《認定領域和重點(2016~2018年)》。三是優先支持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號)范圍要求的相關企業。
二、限額推薦,按照產業發展規模、結構、企業數量等因素綜合考慮,各市推薦名額不多于以下數量:杭州3名,溫州、湖州、嘉興、紹興、金華和臺州各2名,衢州、舟山和麗水各1名。
三、請各市經信委認真組織本地(含所屬縣、市、區)企業申報并在限額內擇優推薦。國家技術中心申請材料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編寫。
四、請各市經信委在對企業申請材料真實性、企業主營業務符合認定領域和重點進行審核確認的基礎上,于8月27日前行文報送企業申報材料、《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評價企業匯總表》(附件1,須注明推薦企業所屬行業、重點領域和重點內容等),并將企業申請材料、匯總表等紙質文件(一式三份)和電子文件(附表用Office Excel格式,采用U盤拷貝方式)一并報送我委。
五、我委將根據各市申報情況,會同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杭州海關等部門按照《推薦工作規范》等要求進行形式審查和綜合評審,擇優確定我省推薦名單。
六、有關文件和附件可登錄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www.ndrc.gov.cn)或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www.zjjxw.gov.cn)下載。
省經信委聯系電話:戴炳鑫 (0571)87058261。
5.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評價企業匯總表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第25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推薦工作的通知.doc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