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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新聞中心關于申報認定2018年浙江省農業科技企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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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科技局、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局、金義都市新區招商發展局、金華山旅游經濟區經濟發展局、市有關單位:
為推進我市現代農業發展,現就2018年省級農業科技企業和農業科技研發中心的申報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縣(市)科技局,根據《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做好科技系統下放行政審批和管理事項工作的通知》(浙科發政〔2012〕245號)和《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業科技企業和農業科技研發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 》(浙科發農〔2017〕175號)等文件精神,做好2018年度省級農業科技企業和農業科技研發中心的認定工作,并于6月30號前,將認定結果報市科技局農業與社會發展處。
二、婺城區、金東區、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金義都市新區、金華山旅游經濟區、市有關單位的申報工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申報截止時間:2018年4月17日。
(二)申報條件
1. 浙江省農業科技企業
(1)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從事生產經營一年以上,以農業產品生產為主營業務,有相應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設施,健全的管理制度。
(2)大專以上學歷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15%以上。
(3)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其中農業科技產品銷售收入與技術性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50%以上。
(4)企業上年度用于農業科技研究開發的經費占企業總銷售收入的2%以上,主持承擔縣(市、區)以上科技計劃項目1項以上。
(5)環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2. 浙江省農業科技研發中心
(1)屬國家級、省級農業龍頭企業、農業科技企業,金華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和特色農業科技園內的農業龍頭企業及其它科技含量較高的科技型農業企業。
(2)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科技研發基礎;企業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農業科技研發中心專職技術人員10人以上,其中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占30%以上;每年技術開發經費不低于企業銷售收入的3%;擁有能滿足研發必備的儀器設備和固定、專門的場所;具備應用農業技術信息網絡條件。
(3)企業的主業明確,且屬我省優先發展的產業,技術創新成果輻射面廣,企業制度健全,運行機制良好。
(4)與國內、省內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已建立穩定的科研協作關系。
(三)申報材料要求
1.《浙江省農業科技企業認定申請表》或《浙江省農業科技研發中心建設申報書》(請在金華科技政務網www.zjjhst.gov.cn資料下載處下載)一式1份;
2. 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包含承擔單位上年度銷售收入、技術開發費等內容的審計報告;
3. 科技創新活動證明(科技合作協議、獲獎成果證明、科技計劃立項證明、知識產權證明等);
4. 企業科技人員名冊。
請各單位根據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初審和匯總推薦工作,并于2018年4月17日前將申報材料(包括申請表一式1份,附件及證明材料裝訂成冊1套)及電子文檔報送市科技局農業與社會發展處。
聯系人:胡旭進、何海水,聯系電話:82461121、82469788。 聯系地址:金華市雙龍南街801號市機關大院主樓728室。電子郵箱:24398096@qq.com。
金華市科學技術局